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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量采購迅速結算!協議簽訂5工作日內付一半貨款
發布時間:2018-11-23 12:00:00 點擊率:1737 通訊員 : 根據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的《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為做好上海地區中選藥品的采購執行工作,11月21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就上海地區企業申報、藥品配送、質量檢測、三方協議、貨款支付、中選品種使用等內容發布補充文件。
《醫藥經濟報》記者了解到,上海將于明日就這項工作開展舉辦一場針對企業的答疑會。
與國家版的《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相比,上海的補充文件提到,按照本次采購品種供應的藥品,原則上應是臨床常用包裝,還鼓勵同時提供滿足慢性病常用藥2周以上用量包裝的藥品參與采購。
在質量保證上,上海也提出了嚴格要求。工作機構將對擬中選企業的藥品生產及擬中選藥品質量進行調查(調查形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擬中選企業應予以積極配合。為保證中選藥品在中選前后質量穩定一致,申報企業申報的藥品如果中選必須接受工作機構采用近紅外光譜建模等檢測方式對供應的中選藥品每批次進行監測,此外,必須接受一年至少兩次的抽檢和必要時進行的飛行檢查。
一個中選品種僅一家配送企業
上海市落實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要求遵循一個中選品種僅委托一家藥品配送企業負責配送的原則,企業在申報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申報材料”時應同時遞交申報品種與指定配送企業雙方簽訂的《上海地區配送意向協議》,配送意向協議不得違背《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的要求。
指定配送的企業應該滿足幾大條件:第一,指定配送企業2017年配送藥品范圍覆蓋上海市所有區;第二,指定配送企業具備24小時內向全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配送中選藥品的能力和條件;第三,作為承擔配送義務的藥品配送企業不允許通過第三方購買中選藥品。不能履行上述義務的,一經確認,即取消配送資格,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上海明確規定一個品種僅委托一家藥品配送企業,醫改專家魏子檸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提到,生產企業自主選擇配送企業,帶量采購對于提高行業集中度而言,具有重要意義。
企業中標后,選擇一家配送企業也可以節省大量流通環節的費用。隨著兩票制的推行,流通行業洗牌加劇,集中度也在不斷提升,上海的這一規定,也將為這些滿足條件的配送企業提供更多的市場機會。
協議簽訂5工作日內支付一半貨款
帶量采購政策最重要還是要看落地執行的情況,為了保障采購正常運行,關鍵在于各個環節貨款能夠支付到位。
上海規定,申報企業中選后,將由工作機構、中選企業與指定配送企業簽訂三方協議。本次4+7城市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上海地區的采購貨款結算,按三方協議約定的結算方式執行。一方面,中選生產企業應按三方協議約定支付配送企業藥品配送費用,不得拖欠。另一方面,工作機構分三次向指定配送企業專用賬戶支付中選品種貨款。
過去,生產企業常常困擾的便是醫院回款的問題,回款慢導致企業現金流緊張的問題也層出不窮。所以哪怕是帶量采購,藥企同樣擔憂自己的產品中標進入醫院市場,如此大的資金盤子,醫院能否及時付款?而這次,上海要求,在簽訂《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品種購銷三方協議》后5個工作日內,工作機構向指定配送企業支付全部貨款的50%;采購周期執行半年或采購量達到協議約定采購量50%后,工作機構向指定配送企業支付全部貨款的45%;在協議供貨期的末期,工作機構對指定配送企業貨款進行清算,清算完成后支付剩余貨款。
上海市人社局醫保處副處長龔波此前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提到,上海藥品集中采購之后,醫保部門將與衛生部門合作,從行風建設、合理用藥、臨床用藥綜合評價等方面入手,加大對醫療機構監督,保證約定的采購量得到執行。與此同時,會出臺一系列醫保支持政策,及時支付帶量采購貨款,保障藥品企業合法權益、提升其積極性。
在他看來,質量、數量、貨款支付,帶量采購的三個要素就全部滿足了。強力的執行可以保證集中采購體系持續運行并取得良好效果,這是以往省級招標很難做到的。
未中選最高價藥品須降價才采購
上海規定,醫療機構可以在保證中選品種用量的前提下繼續采購并使用未中選藥品,但數量按比例關系折算后不得超過中選品種。
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未中選的最高價藥品,必須在上海市2017年中標價(或掛網價)基礎上,根據價差實現梯度降價后(以中選價托底)方可繼續采購使用,價差較大的須進一步加大降價幅度,實際采購價由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通過掛網公開議價采購確定。
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未中選的非最高價藥品,其掛網價應不高于按上述要求調整后的最高價藥品掛網價,實際采購價由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通過掛網公開議價采購確定。
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仿制藥品生產企業超過(含)3家的,不再采購其它不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其他生產企業藥品。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仿制藥品生產企業未超過(不含)3家的,則其它不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但已在本市中標(或掛網)的未中選品種可繼續采購使用,其掛網價應低于中選價,實際采購價由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通過掛網公開議價采購確定。
